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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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农房改善房产超市隆重开业
房产超市开业的第一天,
现场就迎来了许多看房的家庭
作为首批“看房团”成员
搭乘免费看房直通车
来到房产超市选购自己心仪的房型
一目了然的房源
一路通畅的服务窗口
让群众感叹看房的便利
房 产 超 市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把农房改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创办房产超市,引导群众进城入镇,努力让人民群众实现拆旧房住新房的心愿。为减少进城入镇农民东奔西走选房看房的烦恼,政府搭建了房产超市,房产超市墙壁上悬挂着进城入镇政策海报,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政策内容、办理手续等,同时售楼摊位布局合理,紧凑但不拥挤,每个楼盘也都精心布置装饰。
资金补助
进城购买商品房
第一类:农户拆除房屋后,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县财政对每户奖补4万元,对镇区每户奖补3万元工作经费(在执行原奖补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惠民政策推动工作进行);
第二类:农户拆除房屋后,在新型农村社区新建房屋,之后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县财政对每户奖补2.5万元,对镇区每户奖补1万元工作经费;
倡导县城楼盘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农房改善房屋进城团购工作,在指定房企原销售价格基础上,对农民进城团购房屋给予更大力度优惠;
入镇购买商品房
农户拆除房屋后,到镇区购买商品房,由镇区政府自行拟定相应政策,但奖补力度不得超过县城。
申报条件
1、农户拆除的原房屋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拆除原房屋后依法自愿退出宅基地,并且到射阳县城购买商品房(仅限住宅商品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下同)。
2、拆除房屋时间和进城入镇购买房屋时间必须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拆除原房屋、退出宅基地、且到射阳县城购买商品房的农户,原房屋产权证户主、房屋拆除协议签字人、商品房购房协议人须为同一人。
4、与子女共同购房的,所购房屋协议上应为共同产权人。
5、所购房屋协议上未注明原房屋户主姓名,应通过司法公证明确亲属关系和进城购房奖补的享受人。
工作流程
1、申请。农户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附表),村居对照初核农户申报条件,同时向农户提供证明材料清单包括:身份证、原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拆除协议、宅基地销户证明(镇区国土所出具,第一类进城购房需具备,第二类进城购房不需要)、商品房购买合同、商品房购房发票;材料齐全后报送镇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所有证明材料需准备3份复印件)
2、核查。镇区根据村居上报的申报材料,核查材料真实性后,报送县农房办审批
3、审批。县农房办会同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农户申报材料进行再核查后,上报指挥部领导审定(材料每月汇总上报一次)
人员公示
享受财政奖补的农户名单经审定后,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资金兑付
公示结束后,县财政局于一星期内将进城奖补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的一折通上,禁止以村(居)名义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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