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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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
江苏将在全省推广
“交房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2020年6月起实现常态化运行
据了解
江苏是目前
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
该模式的省份
近日
我县首批四家企业拿地即刻领取
《土地使用证书》
3月31日上午,经过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正式向阿玛特(江苏)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坤业达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狮霖新材料有限公司、盐城市威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四家新办企业负责人签发了交地确认书。与此同时,一同前来服务的县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受理了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企业提交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土地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以及确认土地地界宗地图等相关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通过移动办公终端受理、审批后,通知中心后台缮证。至此,这四家企业足不出户就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成为盐城市首批落实省自然资源厅“交地即发证”便民利企服务政策的工业企业,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
什么是“交房即发证”?
“交房(地)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什么时候能实现?
《通知》明确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分为“四步走”:
● 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定“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 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 2020年6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 2020年12月,各市、县(市、区)对“交房(地)即发证”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买房人怎么操作?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协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等相关材料,并严格执行《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 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单位与审核部门应安排好时间节点,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测绘、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
4. 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依法完税;暂不具备网上核税缴税条件的,税务部门在交房现场提供纳税服务。
5. 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活动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向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6. 鼓励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7. 其它类型房屋的“交房即发证”服务,可参照上述流程合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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